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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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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事业管理》投稿须知
一、《江苏卫生事业管理》杂志是由江苏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的卫生事业管理的综合性刊物,由江苏省医学会主办,江苏省医院协会承办,主要反映我国卫生事业管理的成果和进展。本刊坚持“双百”方针,提倡不同学术见解、理论观点的自由讨论,力求做到学术性和可读性、理论性和实践性、政策性和科学性三统一,把本刊办成学术研究、政策指导、理论探讨和经验交流的园地。
二、本刊栏目设置体现管理学学科特点,主要栏目有卫生政策研究、医院管理现代化、医疗医保医药、农村卫生、社会医学、医院文化及健康管理等。
三、文题应简明扼要,文字不宜超过20字,亦可另列副标题。
四、论文所列作者单位、姓名请按照研究的设计、过程的参与和论文撰写的贡献大小排列,正式投稿后不再可以改动。通讯作者是指本研究成果的所有者,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背景和课题资助,投稿时请注明通讯作者的职称(职务)和通讯方式。单位列至二级单位,如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处。论文如有基金资助,请在文稿首页角注中注明“本文为××××基金资助(课题)及其编号”,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五、文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数字准确,文字精炼,科学严谨,逻辑性强,引用资料请列出参考文献,为了体现研究背景,要求研究性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7条。来稿一般在5000字之内(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附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3~5个关键词,论著并请附英文摘要。文稿的段落层次请依次用1、1.1、1.1.1等序号区分。
六、《江苏卫生事业管理》稿件远程处理系统已正式上线,作者、读者和审稿专家可注册上线。
七、医学名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所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外文缩写应在首次出现时用括号注明外文和中文全称。计量单位以国家标准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为准。统计符号请按国家标准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  
八、参考文献必须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5年的主要文献为宜。内部刊物及网络资料等请勿作文献引用,日文当用汉字请勿与我国汉字混淆,参考文献的编号按照正文中首次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排列,在文内引用处句末上角以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注,并按引用先后排序规范排列于文末。
九、本刊已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及检索机构全文收录,并通过网络及光盘版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其作者稿件的著作权使用报酬已一并由本刊列入当期稿酬,特告知作者,如有异议,请在来稿时声明。
十、本刊在初审中要进行查重比对,作者文责自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稿件处理过程中有关事宜均与第一作者联系。论文一经录用,编辑部以录用通知形式和作者签订版权转移协议。
十一、来稿务请按本刊投稿系统要求填写通讯地址和邮编、电话,以便联系。录用稿件根据篇幅按通知数额交纳版面费。来稿一经刊登,按篇幅酌致稿酬,并赠当期杂志两册。
十二、本刊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江苏卫生事业管理》编辑部 ,邮编 210008